日前,省教育厅发布了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的通知》(苏教法函〔2018〕5号),我校获批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。
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,深化依法治校改革实践,形成示范推广效应,省教育厅于2018年4月启动了全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申报工作。经学校申报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以及面向社会公示,确定了南京大学等20所高校为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。
近年来,我校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,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,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校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获批依法治校改革示范校将进一步促进学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,优化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,提高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,充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,不断提升依法治校能力,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