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8日上午,我校纪委在翔宇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。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金叶玲出席并主持会议。全体纪委委员、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金叶玲传达了省纪委“3.20”在苏州大学召开的宁外省属本科院校纪委工作例会精神,省委常委、纪委书记蒋卓庆在“2•27”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纪委书记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及我校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。
金叶玲提出三点要求:一要充分认识省纪委出台《工作规定》的重要意义。工作规定既是高校纪委工作实践的总结,又是提升新时代高校纪委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,为我校纪委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制度遵循。二要切切实实贯彻落实好《工作规定》的各项要求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、精心谋划年度工作,明确重点,推动我校纪委工作在全面提升的同时实现重点突破。按照时间节点,加强职能转变和组织建设,确保今年6月底之前核心职责履行到位。带头执行组织纪律,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。三要奋力开创我校纪委工作新局面。立足“立德树人”这一根本任务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,积极开展嵌入式监督,将监督执纪工作嵌入到我校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,强化对职能部门监督成果的运用,努力维护和净化校园政治生态,为学校教书育人营造良好环境。
会上,纪委办负责人从监督职责、执纪职责、问责职责、组织领导四个方面逐条领学、解读了《省属本科院校纪委工作规定(试行)》。